失業補助與職訓生活津貼
失業給付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最後一次11月份失業補助認定作業,已於##日期##申請。於##日期##開始上職業訓練課程。而今##日期##查詢職訓生活津貼金額20305元,有短少(非完整32060元),已想過是否為##日期##至11月31日職訓日期重疊因素。 ? 而當時原就業輔導員有說明,若職訓在最後一次認定作業前通知錄取,最後認定時間便改為##日期##職訓結訓之後,以上課證明辦理認定,到時候亦是可請領完整一個月失業補助金額。 ? 現因職訓錄取通知時間為11月份之後,而最後一次辦理認定時間為##日期##,導致現今領到生活津貼有被扣掉所謂日期重疊部分。 ? 故想請問,本該請領完整一個月32060元的部分,第一次職訓生活津貼遭扣掉的所謂重疊日期部分的金額11755元,是否會在##日期##之後補償回來?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0181
- 陳情日
- 2025-01-02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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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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