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0189

有關變更勞動條件問題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我是醫療保健業的手術室助手,具護理師執照。應徵時簽訂的勞動契約為外科部助理技術員,後因院內管理因素改為外科部護理師。工作內容為協助外科部相關手術。工作時間於勞動契約中未明訂,但自簽訂勞動契約後均為正常白班,未有輪夜班,包含小夜(下午16:00~夜間24:00)及大夜(凌晨00:00~早上08:00)。現因醫院管理(手術室管理委員會決議)緣故,除要求將我改歸護理部管理外,並要求我要簽訂新的職務說明書,職務內容包含除了外科部手術外,尚包含其他科別如婦產科、耳鼻喉等等非屬外科手術。此外該會議也要求班別由主管排定,不受原固定白班限制。 ? 請問: ? 一、職務說明書是否被認為是勞動契約之延伸??是否可強迫我簽署?不簽署的效力為何?? ? 二、工作內容可以不經我的同意就改變嗎??如果醫院強制,有何救濟管道? ? 三、我的工作時間於勞動契約未明訂,但都是上08:00~16:00的班,可否片面更改我的工作時間? ? 請惠予釋疑 ?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0189
陳情日
2025-01-02
結案日
2025-01-06
處理時長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