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與加班費給予建議
工時與加班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為了讓企業落實週休二日,且盡量避免休息日讓員工上班。 ? ? 建議 ? 1.休息日出勤薪資應依實際出勤時數,ㄧ律以兼職時薪2倍薪計算且不得選補休。 ? 2.每週加班時數累積超過10小時時,其超過的部份,該時段應只能以1.66倍薪資計算給予,且不得選補休。 ? ? 3.若個人加班時數月累積超過法定工時,且自事實發生日起算達2次時,應強制企業於2個月內增補人力,降低加班時數。 ? ? 4.累積達第3次時,企業應就實際加班時數部份,不在分1.33或1.66倍,ㄧ律兼職時薪2倍薪計算。 ? ? 補休換加班費部份,ㄧ律以兼職時薪2倍薪計。 ? ?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0485
- 陳情日
- 2025-01-04
- 結案日
- 2025-01-10
- 處理時長
-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