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法令網站公告內容與桃竹苗分署實際執行不符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事由勞動部桃竹苗分署自113年初更改職業訓練班級聘請鐘點費由每小時500更改至每小時400(且已執行),本人於12月查詢勞動部法令網資料時於網站上看到資料是:勞動部法令網上最新公告 行政規則:委託辦理職前訓練作業原則 (民國 113 年 01 月 05 日修正)7-1-2點鐘點費:2.術科助教鐘點費每小時以五百元編列。實際分署計算鐘點費與法令網公告不符已逾一年(113年初開始以每小時400元計算)為何公開的鐘點費金額跟實際給予的不同?故陳情反應此事 。請補足少給的鐘點費,及實際調整鐘點費為公告金額 ? ? Ps.檢附資料為勞動部法令網截圖.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0490
- 陳情日
- 2025-01-04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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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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