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受損請問該如何維護自已的權益。
勞健保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公司應於1/1將我的勞健保加保為正職45800但公司未於應加保之時間加保且推託或拖延時間。 ? ? 原由: ? 個人於112/1/13任職於該公司,時至今日近二年,期間經歷二次升職並調薪。 ? 去年十月因腰傷提出離職(113/10/1),公司慰留並提出加薪,條件是二個月的時間轉為PT減少工時供個人休息檢傷但同時負責店中管理職務,照該條件公司應於1/1回復個人正職勞健保資格。 ? 12/30向公司負責人[姓名]示請公司將個人勞健保加到業主答應我的級距、未執行。 ? 1/2再次向公司負責人[姓名]示請公司將個人勞健保加到業主答應我的級距、未執行。 ? 1/3公司負責人[姓名]示沒有收到業主指示無法執行,個人向業主表達述求後,僅得到稍後處理的回復。未執行。 ? ? 個人認為權益受損,且,若後續業主無依當初答應之條件執行,個人能如何爭取權益。 ? ? 當初無留下紙本合約紀錄,但有向公司負責人[姓名]表示我與業主之約定, ? ? 提供與負責人[姓名]之對話訊息,與業主之對話訊息。 ? ? 不知以上對話訊息對於我爭取權益是否有幫助。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0519
- 陳情日
- 2025-01-05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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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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