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育嬰留職停薪定期契約簽訂兩年需要報請主管機關嗎?
育嬰與家庭照顧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您好: ? 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兩年,公司有找定期契約人員簽定兩年,但依勞基法第9條,應為特定性契約,請問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1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所以是否此育嬰留職停薪定期契約也需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呢?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0931
- 陳情日
- 2025-01-07
- 結案日
- 2025-01-09
- 處理時長
- 2 日
您好: ? 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兩年,公司有找定期契約人員簽定兩年,但依勞基法第9條,應為特定性契約,請問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1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所以是否此育嬰留職停薪定期契約也需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