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0931

請問育嬰留職停薪定期契約簽訂兩年需要報請主管機關嗎?

育嬰與家庭照顧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您好: ? 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兩年,公司有找定期契約人員簽定兩年,但依勞基法第9條,應為特定性契約,請問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1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所以是否此育嬰留職停薪定期契約也需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呢?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0931
陳情日
2025-01-07
結案日
2025-01-09
處理時長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