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308

關於護理師的執照費用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請問醫院端用各職類的薪資組成架構會因為工作內容以及公司規定而有所不同的說法 不給護理師執照津貼是許可的嗎? 不管是病房、巡檢、門診、醫檢師、藥師、醫生 都有執照津貼這一塊 唯獨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的職位的護理師都沒有執照津貼這一塊 但我們的工作除了要護理師執照還需要額外的勞工健康服務的相關執照才能執業 已經多次反應無效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嗎?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308
陳情日
2025-01-08
結案日
2025-01-17
處理時長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