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341

職場霸凌

性騷擾與職場霸凌工時與加班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我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手術室的護士,1月7日我是16:00-24:00的班,因右腳受傷疼痛難忍,持著拐杖,辛苦地移動腳提早於12:30到醫院手術室,手術室門口遇見護理長時,向護理長哭著說我腳非常疼動,今天可以不上班嗎?護理長回我說臨時無法找人替班,我便手持著拐杖於16:00準時上工,工作時,行動極度困難和極度疼痛.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已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 ?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341
陳情日
2025-01-09
結案日
處理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