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編號361697-補正資料、補充內容說明
性騷擾與職場霸凌契約爭議性騷擾與職場霸凌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已申訴,案件編號361697,申訴資料錯誤,特此補正。 ? 其中所提及,值場霸凌的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OOO《林靜怡》,案件OOOOOO植,特此,更正。 ? 補充說明:OOO《林靜怡》,將於1月10日調離士林分署,調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總部辦公室,地址一樣是:##地址##。 ? 1. ? 前OOO《林靜怡》,在位時,為了私人的厭惡,掌控低層員工的考績,考績由直屬上司評比,若直屬上司評比甲等,前OOO《林靜怡》對不會阿諛奉承的底層員工,強烈的針對性,屢屢強勢施壓於低層員工直屬上司的評比,每每要求改打考績為乙等;上司基於不敢越級得罪前OOO《林靜怡》,只好將低層員工的考績分數改為乙等,種種作為,讓勞心勞力的底層員工,年終獎金足足短少《半個月的年終》。評比的直屬上司與低層員工,也只能默默承受。 ? 2. 前OOO《林靜怡》,對於執行考績的要求,不達個人的標準,常朝當眾辱罵員工,大聲咆哮,情緒性的字眼,讓員工敢怒不敢言,只能噤聲,因為若有解釋的理由,與工作上的難處,或是人員配備不足的理由,一有正常的陳述事實,只會換來更無情的砲轟。 ? 3. ? 當你業績達標時,前OOO《林靜怡》,又會要求其他項目的業績,總而言之,《永遠》都達不到他的要求。行為專制,是士林分署的武則天,其目的只是為一己私利,希望績效卓越,踩底層員工拼死拼活的工作量,想藉此升官,並得到更優渥的執行獎金。士林分署的員工,對前OOO《林靜怡》,避之唯恐不及。 ? 3.士林分署光書記官的分潤獎金一年高達進10萬,中高階為執行官,前OOO《林靜怡》為更高階,其獎金分潤可想而知有多麼壯觀。 ? 以上,敬請查核,甚感德恩。 ? 再次懇請,本人還在士林分署任職,請求匿名申訴,感激不盡。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1534
- 陳情日
- 2025-01-10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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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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