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579

呼吸防護具使用,應優先適用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還是優先適用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

職業災害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敬啟者: ? 本公司具備運輸車輛維修廠房,維修列車部件時,會以油漆進行防鏽及塗飾,油漆成分均為第二類有機溶劑及其混存物,但歷年來作業環境監測均為低於容許濃度二分之一,油漆作業時間短暫。 ? 請問: ? 1.油漆作業時,呼吸防護具是否選用或配戴,是依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第3條之第三款之條件,可以不予使用呼吸防護具(作業環境有害物濃度低於二分之一容許濃度)?還是要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3條第一項第1款,使用輸氣管面罩或適當之有機氣體用防毒面罩(於依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准許以整體換氣裝置代替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之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 ? 2.前二者法規,對於呼吸防護具的選用,事業單位應優先適用的是哪一個法規呢?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579
陳情日
2025-01-10
結案日
處理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