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申請延宕,申述承辦與客服企圖阻止申述
陳情內容
因原僱傭公司違反勞基法,因此從2024年9月開始公司員工即開始以勞基法14-1-5反資遣公司,期間已多位同仁申請失業給付, ? 因此我們知道公司有積欠勞保費,我們需要先備妥薪資明細,以及會領到勞保費自繳單據,使得申領失業給付 ? 1.本人於2024/11/13至三民就服站申請失業給付,2024/11/27初步認定,就服站說11/27會將案件送至給窗口 ? 11/27跟勞保局承辦窗口(分機1458游小姐)聯繫,他很熱心的立即寄出勞保自繳費切結書,同年12/3收到切結書簽完成後,立即連同薪資明細寄限時掛號回去。 ? 2.12/26承辦窗口致電詢問先前我有提到公司9月有先撥付部分薪資是否有相關舉證,我電話中說明我可以直接9、10月都自行繳納勞保費用,因為公司人資全都離職也無法開立證明給我,我的薪轉帳戶老闆[姓名]們也說不能認定得要開立部分薪資證明,為免麻煩我願意都先自己繳。 ? 3.其中12/26的通話中詢問得知,窗口將我們同公司的案件併案處理,而非依勞工個人申請日做辦理,電話中提到因為在等其中一位同仁的補件在一起送出去,期間他說如果下週他還沒補會把其他人的一起送件。 ? 4.經詢問其他離職同事,只要是同一個就業服務站申請出去的失業給付,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任何後續。 ? 5.依照法規,原公司並非集體資遣,我們也不是集體送件申請失業給付,這樣的時程對於有需要的人是否合理? ? 6.為能加快受理速度,我們也都自主備妥資料提早寄送過去,這樣對於一開始就申請的人是否合乎公平? ? 7.抑或有哪一條法規有說明承辦單位可因案件多寡自行併案處理? ? 8.今天2025/01/10撥打勞保局客服,表達要申訴,OOO委婉地說明希望我不要申訴,說幫我轉接相關單位後就沒人接,因此我掛掉電話重新撥打失業給付科分機,接電話人員說轉接承辦結果立刻掛電話,我立即回撥3通該分機就都不接電話 ? 9.以上事項煩請協助回覆,並給予實際辦理上到底遇到什麼問題,我們需要這樣被延宕。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1676
- 陳情日
- 2025-01-10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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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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