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問題
退休金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勞基法規定特休以日計算,10年以上特休天數為16天,貴公司給輪班人員特休時數是給予常日班8小時而己,但輪班人員請假需扣10小時,16*8=128小時等於12天而己,這樣跟勞基法給予特休有落差,是否有違反勞基法規定呢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1712
- 陳情日
- 2025-01-10
- 結案日
- 2025-01-16
- 處理時長
- 6 日
勞基法規定特休以日計算,10年以上特休天數為16天,貴公司給輪班人員特休時數是給予常日班8小時而己,但輪班人員請假需扣10小時,16*8=128小時等於12天而己,這樣跟勞基法給予特休有落差,是否有違反勞基法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