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法務司違反訴願法第85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法定(共計5個月)審理期間對訴願人何進川訴願案號11301263091A24之案件作成決定。[合併公文文號1140041526辦理]
陳情內容
【本案行政程序充滿瑕疵,勞動部法務司必須將本案交由勞動部長洪申翰了解案情後,讓家屬得到勞動部長有效之正面回音。】 ? ? 要求勞動部法務司蔡主管及相關人:OOO必須回覆下列「問題一至問題六」,妳們為何損害訴願人何進川之權利? ? ? [本案重點時序如下]: ? ##日期##:此為訴願人向原處分機關(即勞工保險局)遞交訴願書之日。 ? ##日期##:此為法定訴願決定三個月期滿之日,且勞動部法務司未依法於三個月期限內發公文及來電告知訴願人需要延長決定。 ? ##日期##:此為訴願人向勞動部法務司提出訴願補充理由之日,且自##日期##起都無法得知勞動部法務司是否決定延長決定。 ? ##日期##:此為勞動部法務司相關人:OOO以發文字號勞動法訴一字第1130301596號公文決定延長2個月之日(已違法之期日)。 ? ##日期##:此為法定訴願決定延二個月期滿之日。 ? ? 問題一、##日期##訴願書已提出閱卷之申請,為何勞動部法務司未於「請求之日起十日內」通知相關人:OOO? 為何勞動部法務司於##日期##才以發文字號勞動法訴一字第1130301597號通知相關人:OOO? ? 問題一對應之法條:[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5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於受理前條請求之日起十日內,通知相關人:OOO日、時到達指定處所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訴願卷宗內文書,或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其拒絕者,應敘明拒絕之理由。 ? ? 問題二、勞動部法務司為何逾期法定5個月未作成決定,損害訴願人之權利? ? 問題二對應之法條:[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27條第一項] 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三個月訴願決定期間,自訴願書收受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算。 ? ? 問題三、勞動部法務司為何逾期法定3個月未作成決定,損害訴願人之權利? ? 問題三對應之法條:[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27條第三項] 訴願人於訴願決定期間續補具理由者,訴願決定期間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 ? ? 問題四、勞動部法務司為何未於法定##日期##(法定訴願決定三個月期滿之日)前決定延長? ? 問題五、訴願人於##日期##提出訴願補充理由時序在前,勞動部法務司於##日期##決定延長二個月時序在後,為何勞動部法務司無法於##日期##(法定訴願延長二個月期滿之日)前作成決定,損害訴願人之權利? ? 問題四與問題五對應之法條:[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27條第四項] 訴願人於延長決定期間後再補具理由者,訴願決定期間自收受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不得逾二個月。 ? ? 問題六、依照上述問題一至問題五,勞動部法務司為何違反依法行政之原則,損害訴願人之權利? ? 問題六對應之法條:[行政程序法第1條] 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特制定本法。 ?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1758
- 陳情日
- 2025-01-12
- 結案日
- 2025-01-16
- 處理時長
-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