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761

[公司]不當解OOO您好, ? 本人鍾珞哂,[公司]台灣分公司([統編])之員工,自2008年6/30起從擔任總機櫃檯後升職擔任行政專員至今已服務17年。現因遭遇不當解雇,特向貴單位提出申訴,懇請協助處理,保障勞工權益。 ? 事件經過說明: ? 本人於2024年12/6接到公司通知因無法勝任工作之解雇理由,但實際情況與公司所述不符。 ? 1.無正當理由:本人在任職期間,均依公司規定完成工作,且並未違反公司規章或勞動契約約定。 ? 2.從未提出工作不適任之具體事由,且未給予本人改善之機會;公司也未提出調職的建議,沒有給予本人任何機會,雖依法計算資遣費用及預告工資,公司毫無預警的解僱行為,已經對我日後的生活造成極大影響。 ? 3.其他不當行為:逼迫方式讓我毫無退路的簽下解雇同意書,已嚴重侵害本人合法權益。 ? 訴求與請求協助事項: ? 1.請勞工局協助調查本案,確認公司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相關法規。 ? 2.要求公司提供合理解釋並履行應有義務,例如補償損失以及對此公司稽查並開罰。 ? 3.如調查結果證實不當解雇,懇請協助本人尋求適當救濟。 ? 4. 公司除本人以外,也以同樣理由於2024年解僱多人,請勞動部查核公司是否依法解僱員工,避免有更多同事受害。 ? 5.請勞動部查核公司是否依法做資遣通報,本人於2##日期##被公司通知資遣,公司是否依法於10日前通報勞動部及台北市就業服務處。 ? 本人已準備相關證據文件(薪資單、解雇通知書等),並願意配合提供進一步說明。若需與我聯繫,可透過以下方式: ? 電話:09##-###-### ? 電子郵件:####@####.### ? 懇請貴單位重視此事,協助我維護合法權益,不勝感激。謝謝! ?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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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761
陳情日
2025-01-12
結案日
處理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