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767

調班OOO您好,因我所屬的公司偶而會有需要在平假日調班的需要,但由於性質臨時且次數不多(一年約數次),故沒有明文排班的規定,主管在小組內說明為求公平起見,會以其被授權範圍內,給予願意配合調班的同仁較高的考核分數,例如總分是100分,會從他的評分授權範圍中分出其中10分給予願意配合調班的同仁,次之5分,再次之0分,以彰顯同仁願意配合的貢獻,因為占比不高,也不會顯著影響或埋沒不能配合的同仁,請問這個做法有違反勞基法嗎?謝謝!!

工時與加班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767
陳情日
2025-01-12
結案日
2025-01-17
處理時長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