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772

未於30天內給予資遣費

資遣費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公司],表明因縮編所以資遣門市人員,2024/12/10為最終上班日,但未於2025/1/10領到資遣費。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772
陳情日
2025-01-12
結案日
處理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