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1928

申訴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服務專員16號櫃台OOO(##地址##,勞動部委辦)

失業給付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本人目前非自願離職失業,申辦給付失業補助金中。 ? ##日期##(二)8:30-12:30,安排就促課程。 ? 事由:因13日凌晨手部關節急性痛風發作而無法入睡,直到早上8:30才儘快至附近診所就醫,這時右腳膝蓋.腳踝也開始陣痛,就診後,醫師OOO斷證明需休養二日,後續再門診檢查。 ? 期間,有諮詢過服務專員,14日需請假無法上課,但回覆態度非常不友善,強調一定要當日14號的診斷證明才可以,不然就得晚點領補助金及補課。 ? 我的疑問是,就是因為很不舒服才趕著就診,況且13日的診斷證明書上有詳細記載需休養二日(13日14日),要是14日連走路都不行要如何去就診?我獨居 ? 在正式工作前,領取失業補助金當然能省則省,二次就診開立診斷證明書就要600元,其次這樣是在浪費健保資源。 ? 目前有固定時間要繳納租金,最低的手機網路費,沒繳租金沒有地方住,手機斷訊要如何找工作?而不OOO說得 ? 這麼輕鬆,晚點領補助金…. ? 是沒有同理心還是看不起領失業補助金的勞工? ? (無法上傳診斷證明書)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1928
陳情日
2025-01-13
結案日
處理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