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主惡意扣薪
欠薪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被公司委任去接受勞工安全課程、高空作業車課程以及堆高機課程,以上所有課程是配合公司業務需要而去受訓;且當時公司有讓參與受訓的員工簽訂一份協議書,內容表示如果在受訓完成半年內離職則必須被公司扣除受訓相關費用,但有一但書是除(甲方因素不在此限),而在去年12月6日雇主遠從北部下來台中公司開會,會議中載明公司因年年虧損,不排除會在去年年底解散。(會議相關內容都有錄影跟錄音存證) ? 也因此有透過台中勞工局進行申訴與協調,但結果不甚理想,直到12份的工資是在今年的1月10日發薪後,公司把薪資單據寄到我手上時才發現嚴重的扣薪;我的月薪是每個月43000塊,由於我任職到12月16日離開(因公司不願開立「非志願離職單」給我們,但將近半個月的薪資怎麼才領到9000多塊,所以我附上公司開立給我的薪資單據,以利相關單位進行徹查。 ?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039
- 陳情日
- 2025-01-14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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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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