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離職結清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一、本公司承攬政府機關一年期勞務採購案(以下簡稱該案)。 ? 1.該案履約期間為##日期##至##日期##。 ? 2.該案機關於採購契約規定承攬廠商應承認沿續派駐人員於機關的年資,週年制特休。 ? 3.該案勞務人員的特休未休結清金額,可以向機關全額請款。 ? 4.該案編制內的勞務人員計72員,本公司皆以不定期勞動契約僱用112年承攬廠商留任於機關之勞務人員。 ? 5.履約結束時(##日期##),該案編制內的勞務人員計72員向本公司申請離職,再到114年的承攬廠商任職,並繼續派駐於原機關單位。 ? ? 二、本公司依法規定結清離職員工的未休特休日數, ? 但114年繼續派駐於原機關單位的勞務人員卻不希望本公司於##日期##離職日結清特休,而是希望未休特休日數 於週年請休期限內繼續向114年承攬廠商請休。 ? ? 三、請問本公司該如何處理呢?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148
- 陳情日
- 2025-01-14
- 結案日
- 2025-01-20
- 處理時長
-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