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違反勞基法
欠薪勞健保工時與加班集體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檢舉單位之正確名稱:拉亞漢堡寶山店 ? 負責人[姓名]:游燿輝 ? 電話:09##-###-###、[電話] ? 地址:##地址## ? 檢舉事項如下: ? 一、本人於2##日期##傳Line訊息告知老闆[姓名],2##日期##老闆[姓名]胎兒安全為由請我生產後再上班,2##日期##傳訊息問老闆[姓名]、產假如何計算,老闆[姓名]並無這些假,再問老闆[姓名],老闆[姓名]工作危險要我提供能上班證明,我有必要提供這證明嗎?再者早餐店有前場工作跟後場工作,雇主認為前場危險,不是應該調配工作至後場嗎?怎麼直接就叫我不要上班,其目的就是不想讓我請婚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職停薪。 ? 二、本人於106年至此公司上班至今老闆[姓名]我保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險。 ? 三、106年至112年10月上班從早上五點半至下午二點半或三點下班,超過8小時部分沒給薪水。 ? 四、112年10月之後,上班超過8小時,第9小時從未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 ? 五、106年上班至今未依法給予未提繳勞工退休金。 ? 六、106年上班至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七、本人請產檢假,老闆[姓名]資。 ? 八、本人有向老闆[姓名]勞工出勤紀錄,老闆[姓名]棄,未依規定保存五年。 ? 九、老闆[姓名]工作連續四小時給予員工休息30分鐘之規定 ? 十、國定假日及颱風假上班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 ? 十一、106年至112年經常性每個月都工作29天,違反7休2規定 ?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277
- 陳情日
- 2025-01-14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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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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