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違法解雇員工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萬潤(6187)年前以試用期未通過為由通知解雇,主觀臆測且未提供具體事證,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認定,導致本人勞工權益及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且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違法解雇之約談中的言語方式,對本人造成極大心理壓力,意圖影響本人自由意志,以規避違法解雇之事實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604
- 陳情日
- 2025-01-16
- 結案日
- —
- 處理時長
- —
萬潤(6187)年前以試用期未通過為由通知解雇,主觀臆測且未提供具體事證,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認定,導致本人勞工權益及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且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違法解雇之約談中的言語方式,對本人造成極大心理壓力,意圖影響本人自由意志,以規避違法解雇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