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計算問題
欠薪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我2024/12/2(週一)到某公司上班,12月份我請假4小時被扣:本薪/30天/8小時*4=被扣薪資,但是會計告知我因為12/2~12/31上班未滿1個月足月,下個月要倒扣我一天薪資,我想詢問我當月未做滿12月足月,我的薪資不就應該以我上班幾天來計算我的薪資:本薪/30天*我的上班日,12/2~12/31共有30天,我的薪資應該是:本薪/30天*30天上班日(我是月薪制薪資包含六日),12月份我做30天領30天的薪資為何要再扣我一天薪資剩下29天薪資?我想請問勞工局這樣扣薪是否合法?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725
- 陳情日
- 2025-01-16
- 結案日
- 2025-01-20
- 處理時長
-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