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場霸凌」
性騷擾與職場霸凌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霸凌狀況說明】 ? 勞工甲(即我本人)為事業單位([公司])的業務部門主管,為了公司的業務推進(公務),對於重要客戶(營收貢獻第二大客戶)來訪,向公司的代表人[姓名]先報告,擬於來訪當日晚上設宴招待客戶,得到公司董事長[姓名]當面交待:「要好好招呼客戶,不要怠慢!」 ? 當日宴席除了客戶外,在場作陪的也有事業單位([公司])的其他各部門的多名主管一起。 ? 餐宴結束後, ? 由勞工甲先代墊餐飲費用,事後勞工甲憑餐廳所開立的統一發票向公司申請此筆交際費用。公司也簽核過,並將此筆費用匯入勞工甲的薪資帳戶。 ? 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在事前沒有來跟勞工甲通知及確認的狀況下,事業單位(公司)以「受害人相關人:OOO」,對勞工甲以「虛報餐費」為由,逕自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詐欺、背信」。 ? 開庭後,經地檢署傳喚多名證人,確實沒有公司所謂勞工甲之犯罪情事,後經地檢署偵查終結對勞工甲發出「不起訴書」,還了勞工甲清白。 ? ▪️【申訴】 ? 勞工甲,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接待重要客戶,並依照公司高層(董事長)的指示與同意,「設宴招待客戶」。 ? 最後,被公司控告刑事犯罪,為此造成身心與精神的極大壓力及疾病並因此定期就醫。 ? 請問: ? ①這是不是屬於「職場霸凌」?(因為勞工甲是在執行公司指派的業務(即公務」(也有其他公司勞工在場作陪):「招待客戶也是業務部門的工作之一」,也經地檢署證明勞工甲沒有虛報詐領交際費。但公司卻要提告詐欺,擬讓按公司規定行事的勞工甲遭受刑事處份)? ? ②請問「勞動部」會怎麼協助勞工甲?在此職場霸凌事件 ? ③勞工該如何爭取及保護自己的權益,免受「職場霸凌」呢? ? ④事業單位的這樣行為,勞動部會不會介入調查?查有屬實,會不會對事業單位開罰? ? ? 以上。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2914
- 陳情日
- 2025-01-17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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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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