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2957

想諮詢是否適用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的哪幾點條件能要求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資遣費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老闆[姓名]性違法,且公司制度混亂,分工不明確到員工領低薪還需要身兼多職,然後一直被塞奇怪的工作還被挑刺,挑的刺大多都不合理(很多根本不是原先應徵的職務內容或錯不在員工但要員工背黑鍋),導致每天上班都很痛苦。 ? 自行篩選了比較想了解的幾個疑問放在附件-問題整理,希望能盡快得到全面的回覆,謝謝。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2957
陳情日
2025-01-18
結案日
2025-01-22
處理時長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