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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工時與加班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公司上班打卡使用電子卡,非實體紙卡,無法立即顯示是否打卡成功,常常會有沒有刷入系統的問題,公司的人事單位,在結算薪水的時候,發現沒有刷卡,就會直接以曠職論,沒有經過通知跟確認就直接扣勞工的薪水,勞工若沒有查核薪水明細的習慣,就會被扣薪,就算發現了,還要自己去佐證,明明公司就有監視系統,而且只是上班或下班沒有打卡紀錄,其中之一,確也是扣整天薪水,實在是很誇張,已經很多人被扣過薪水,甚至是不知道的,依照勞基法不是不能隨便扣勞工薪水嗎?請相關單位徹查,過去兩三年來,因為忘記刷卡被扣錢的員工有多少? ? 另外公司的加班時間計算,只能用30分鐘來計算,例如09:00開始加班,加到10:50,確只能申請一個半小時,另外20分鐘就被凹走,系統明明就有10分鐘的選項,但人事單位不給申請。 ?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3015
- 陳情日
- 2025-01-20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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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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