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3389

資遣

資遣費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本人被公司告知一個月後被遣散, 而規定一個禮拜會有兩天謀職假。想請問一個月後如果公司又說要留我下來,之前請的謀職假公司會變成用特休去扣是可以的嗎?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3389
陳情日
2025-01-21
結案日
2025-02-03
處理時長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