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依勞基法給予員工工資
欠薪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入職前 ? 公司承諾保障年薪14個月(詳如Line截圖) ? 現今反悔 ? 且無正當理由 ? 僅發放6000元獎金 ? 明顯違反勞基法第22條(依下列附註) ? 且未履行雇主承諾 ? ? 附註: ? 公司會規定「保障年薪X個月」,此時年終獎金就屬於「工資」的一部份,不論公司有無賺錢都必須發放,否則依照《勞基法》第22、79條,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3569
- 陳情日
- 2025-01-22
- 結案日
- 2025-01-22
- 處理時長
-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