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解僱
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於1/23下午5:00時,告知需終止僱傭關係,詢問確切原因時並非無發勝任工作、工作上有重大缺失等事實,僅告知因組織架構調整,公司必須將我解僱。 ? 過程中並無事先告知、溝通、改善、詢問,說明完後要求我簽署離職書,便將我帶至座位收拾私人物品並收取門禁卡,連工作交接都沒有妥善交接便請我離開。 ? 離職證明與離職書都是已經印完後人資一起帶來面談的,這段工作期間並無不能勝任與產生任何危害公司之情事,在無任何溝通與協調的情況下便強行要求離職,於公於私,都令人無法接受。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3894
- 陳情日
- 2025-01-23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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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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