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奧貝納_非法解僱與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用
契約爭議工時與加班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李奧貝納於11月以我涉入非法情事接受調查的身份要求我簽署離職書,人資在面談過程中要求查看手機要求不得錄音、錄影與記錄對話,如我不簽署離職離職書,到公司上班也不會有同事願意與我合作、交談與相處。以此方式強迫簽署離職書,只口頭承諾會向主管爭取資遣費用,但事後並未支付。並且,在李奧貝納任職期間所超時加班、假日工作之工時,皆未支付任何相關加班之費用,主管以業界環境如此便帶過。 ? 以訴訟中未經確定宣判之案件要求離職,以規避支付資遣費用;以責任制為藉口,未支付任何一天加班之加班費。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3897
- 陳情日
- 2025-01-23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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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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