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假疑問
其他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Q1:公司特休假以歷年制計算。我於112/8/22入職公司,113/2/22滿半年三天特休有給已用。113/8/22滿一年,特休給四天,於113/12月用完。想請問114/1/1開始,年資條件是滿一年未達兩年,請問這樣還剩餘幾天特休呢? ? ? Q2:另外,因於114/2/4預計離職,請問公司是否可將剩餘特休平分至每個月,然後結算金額? ? ? Q3:2025/1/27是屬於國定假日,但2/8要補班,已經在2/4離職,那這樣1/27是需要扣假的嗎?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3906
- 陳情日
- 2025-01-23
- 結案日
- 2025-02-04
- 處理時長
-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