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停復職請假規定
育嬰與家庭照顧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到期前,有向公司申請2/3要復職,公司也同意我2/3復職。但想到2/3有私事沒辦法上班(想請特休),2/4又懷孕要去產檢(想請產檢假),2/5~2/28想請安胎假(預產期在2月底)。請問我可以照我安排的這樣請假嗎?同事說我這樣沒有復職的事實,請問怎樣才算復職? 怎樣才算有復職事實?會影響勞保或勞退嗎?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4107
- 陳情日
- 2025-01-24
- 結案日
- 2025-02-07
- 處理時長
- 14 日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到期前,有向公司申請2/3要復職,公司也同意我2/3復職。但想到2/3有私事沒辦法上班(想請特休),2/4又懷孕要去產檢(想請產檢假),2/5~2/28想請安胎假(預產期在2月底)。請問我可以照我安排的這樣請假嗎?同事說我這樣沒有復職的事實,請問怎樣才算復職? 怎樣才算有復職事實?會影響勞保或勞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