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違反勞基法之疑慮
資遣費契約爭議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勞工申訴 ? 本人張美淑於113/7/22日起於台北市立柏克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就職,114/01/08日時被園長口頭資遣任職至本學期學校結業當天114/01/20,但後續114/01/13日,低年級主管告知最後在職日改為114/01/18,園方主張114/01/08已有通知,可是後續改期並未達離職預告期之10日限制。當下有向園方提出是否可提供資遣通報證明,但園方不願提供,並也有向園方詢問,如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為基準,是否可提出工作能力考核基礎時公司也拒絕提供資訊。 ? ? 並在離職前,有向園方提出是否能檢視就職期間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但園方不願提供僅提供最後一個月的薪資單,並解釋說沒有主動索取因此未發給。 ? 此行為有違反勞基法第23條第1項之疑慮 ? ? 並在離職時想向公司申請就職期間的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這兩項公司均未給予,並聲稱一切符合勞基法可以請相關單位來調查。 ? 此行為有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6項之疑慮 ? ? 提出以上需求時為114/01/14,而隔日公司以發放最後一筆薪資及資遣為由,要求簽署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公司自訂格式,詳如附件),裡面內容包含不得對解僱一事有異議,並放棄法律上之權利,當下因OOOOOO敢拒絕簽署,並當下要求立即收拾東西離開OOOOOO視,致使手抖腳軟心跳加速,此等行為使我對未來職場倍感惶恐,希望能以申訴之方式尋得協助。
案件資訊
- 案號
- 1140044165
- 陳情日
- 2025-01-24
- 結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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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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