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
2025-01-01 ~ 2025-01-31
案號 1140044279

遇到的勞資法問題

契約爭議欠薪未評已結案

陳情內容

我有投了一封案件編號362793的信了 那封信件不用幫我處理 可以改成這一封嗎? ? 我想表達的是 我在社交軟體FB上面看到徵兼職保全的工作,而我跟發文人(簡稱:雇主)有在聊天軟件FB與LINE 私下聊了一下工作問題,雇主表示 年後可以兼職 一個月大約6-7天 一天的工資1300元 工作時間07:00~19:00,我有跟雇主表示可以,雇主讓我1/27前往某一處工地面試,面試完 就讓我提前上班 於是我從1/28(除夕)當天早上07:00~19:00下班 而在隔天1/29 有領到 1/28的1300工資…我想請問…工資是不是少給我了…雖然我有在軟體上說 年後兼職代班1300元 但除夕也是給1300元 而我需要工作代班到2/3號…是有違反勞基法了嗎 ? 我該怎麼像雇主反應?而還有我來兼職保全工作當天都沒簽屬任何文件,我也不知道雇主有沒有幫我保勞保,這些問題我該怎麼辦處理…? 可以麻煩你們幫忙嗎?提供的證明 就只有 社交軟體上的聊天記錄跟雇主貼文在臉書上的記錄了 , 還有 工地的群組 我們都會使用時間相機 拍照巡邏照片,跟上班,下班的照片 請問這些可以幫上忙嗎 當證據…?

案件資訊

案號
1140044279
陳情日
2025-01-29
結案日
2025-02-06
處理時長
8 日